如今市面上有中介谈及车管所备案的事。大多说的都是 “抵押 已办理 ,责权已分离 ”。做了抵押登记就完全没有风险了吗 ? 首先看市面上的车牌中介所说的不管是车辆抵押还是车管所公证(用公证 这个词说明那边不专业或者很可能忽悠您,没有任何机构可以为车牌租赁做公证 ),有很多中介忽悠说做抵押就没风险了。 办理车牌业务做了抵押登记就一定安全吗?小编在这里在给大家阐述抵押的含义 、抵押由来 ,分析利弊 。
抵押由来
京牌交易目前是跟北京地方性政策小客车指标管理条例冲突的(车牌交易违规不违法),那么必然是没有哪个有公信力的正规机构能给京牌租赁合同做公证,所以说,车牌租赁公证是忽悠人的。但车辆抵押登记是确认是存在的。
抵押的法学定义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车辆抵押的含义
所谓车辆抵押,指的是京牌出租人配合承租人将汽车抵押到承租人的名下,这个需要双方本人在车辆完成上牌后去车管所办理车辆抵押登记 ,做了抵押将来车标分离的时候依然需要双方本人去现场办理抵押解除 。
抵押办理流程
根据如今车辆管理所的规定 ,汽车抵押登记必须双方本人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为确保数据更新上传 ,建议京牌上牌完成后3个工作日在去,携带本人身份证号码 ,需要签署借款合同(虚构借款事实 )和汽车抵押协议两个协议 。
车辆抵押“弊端 ”
1、 伪造事实,需签署非事实的协议内容 ,做伪证 ;
2、 从法律上讲,先书面承认了汽车属于标主所有才可以作抵押 ,与初衷相违背 ;
3、办理抵押登记以及后期解除抵押登记,必须双方本人拿着车辆登记证到车辆管理所现场方可办理 。
客观分析 :抵押登记后责权分离及客户无风险纯属很多中介打消客户顾虑的噱头 ,汽车抵押属伪造事实协议后做的抵押 ,且缺乏现实案例判决参考 ,在汽车所有权确认及约束标主是否会违约方面有效性尚未可知。毕竟京牌租赁风险来自多个维度 ,别说抵押不一定生效 ,即使生效也做不到规避所有风险 。 如果中介说不明白 或者 夸大其词 了,您就得琢磨一下是不是专业以及办事规矩不规矩了。抵押登记不是万能的, 并不是做了抵押就可以规避车牌租赁所有的潜在风险 ! 至于说具体租京牌时候到底做不做抵押登记建议承租人和出租方根据自身考虑 ,结合合作方情况 ,视情况而定。